冯勇,本科,痕迹鉴定司法鉴定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客座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刑侦学院进修痕迹、文书一年,从事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工作8年,参与案件5000起以上,多次受平安、人保、太保、中华联合等保险公司委托对伪造事故、火烧车及水淹车案件进行鉴定,多次受焦作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等等邀请进行现场勘查知识讲座。
1975.09——1978.11 哈尔滨医科大学系学习 1978.11——1980.12 黑龙江省治金局西林铅锌矿卫校教师、医生 1980.12——1984.06 杜丹江医学专科学校(医学院)病理教研究室教师 (其间:1983.03--1984.04 参加哈尔滨医科大学进修) 1984.06——1991.05 杜丹江医学专科学校(医学院)基础部副主任(副处级)、讲 师(1985.07) (其间:1985.09——1988.07 参加哈尔滨医科大学病理解剖学 研究生学习) 1991.05——1994.11 杜丹江医学院教务处副处长、培训处中心主任(1992.10)、 副教授(1991.11) 1994.11——1995.06 杜丹江医学院基础部主任(正处级) (其间:1993.10——1995.02 在黑龙江省穆棱县【市】挂职任 副县【市】长) 1995.06——1995.08 杜丹江医学院教务处处长 1995.08——1998.05 杜丹江医学院院长助理、教务处处长、教授(1996.09) 1998.05——2001.10 杜丹江医学院副院长 2001.10——2004.11 厦门大学医学院病理教研室教授 2004.11——2006.08 厦门大学医学院副院长(正处级) 2006.08——2008.07 福建省厦门卫生学校校长、党总支副书记(保留正处级) 2008.07—— 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代校长(正处(副局)级)
李永清,硕士研究生,文件检验、痕迹检验司法鉴定人,教授。1990年6月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毕业,1997年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系进修学习一年,2005年6月获得湖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2008年到湖南师范大学做访问学者一年,2017年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进修学习文件检验、痕迹检验和声像检验。现为中国视频侦查学会会员、湖南省司法鉴定学会会员,2006年9月获得司法鉴定人资格,每年办案20余起。担任湘警职院司法系主任新申报了“司法鉴定技术”专业,主持省级精品课程《文件检验技术》,完成《司法鉴定救助制度研究》等省厅级课题5项,参与《湖南省司法鉴定援助办法》等制度设计,出版《新时期警务实训》等专著2本,主持编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教材《文件检验技术》及“十三.五”规划教材等10余本。独立主持“司法鉴定概论”、“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工具痕迹检验”“物证照相”等专业课程教学。获得普通高校教材成果二等奖、湖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和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奖等。
法医学硕士,毕业于华西医科大学。曾发表过《两种窒息死亡方式下大鼠体内缺氧诱导因子1-α 的变化规律》、《中国西南地区汉族肿瘤坏死因子基因多态性与鼻咽癌遗传易感性的研究》等论文。从事法医学鉴定工作10多年,有着丰富的鉴定经验,主要负责DNA亲子鉴定工作,同时作为中心常务副主任,负责中心日常运作和管理。
对伤残等级评定、后续治疗费评估、护理依赖程度、三期(营养期、护理期、误工期)、住院合理时间及合理医药费、因果关系、医疗过错等法医临床鉴定工作熟练操作,同时熟知并掌握法医病理解剖、病理切片以及阅片等法医病理鉴定工作。在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工作期间,与广州市公安局、各区级法院业务众多,联系密切,并参与协助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现场评审。在厦工作期间,处理厦门市各区级法院、各保险公司业务众多,对业务流程熟悉。同时,能与被鉴定人及代理律师良好沟通,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毕业于沈阳医学院。从事法医学鉴定工作近10年,有丰富的鉴定经验,曾荣获“厦门市优秀司法鉴定人”。
84年8月至86年1月在漳州市检察院工作,86年1月调入厦门市检察院技术处至退休,现主要负责我中心文检鉴定工作。工作三十年来,主要从事文件检验鉴定工作。1988年获得全省第一批文件检验鉴定资格。先后多次参加文检鉴定及相关专业的培训,具备较高的鉴定技能和执业水平,在文书检验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发表过《走出误区一一从一起套摹签名案得到的启示》、《一个差异字的启示》、《核磁共振波谱法检验书写的时间检验》等论文。
曾先后在自贡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技术室、自贡司法鉴定中心等单位从事文检工作,曾发表过《浅谈恐吓信心理痕迹》、《试论字迹书写衬垫物痕迹》、《字的第一笔起笔定位初探》等论文,从事文检工作20多年,有着丰富的鉴定经验。
毕业于福建医科大学。曾先后在漳州市医院、厦门市公安局等单位从事临床医学及法医工作,曾发表过《从混合斑检出多种型物质确认无名尸生前职业1例》、《一起四人命案的现场勘查及法医学分析》等论文。从事法医鉴定工作几十年,共进行尸体检验鉴定2000多具,伤情鉴定1650多起,一般物证、骨龄鉴定和DNA检验3380多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独立或主持解决重大疑难案(事)件的技术难题,为厦门市刑事案件的侦破和治安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大量有力的科学依据和法律证据,为我省法医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