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司法鉴定又称为文书检验、文件检验,是指运用文字学、心理学、物理化学及其他相关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文书的笔迹、印章、印文、文书的制作及工具、文书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其鉴定范围有以下几种:
(1)笔迹鉴定
笔迹真伪鉴定、伪装笔迹鉴定、摹仿笔迹鉴定、各种笔痕鉴定。
(2)污损文件鉴定
消褪、擦刮、添改、补贴、换页等变造文件的鉴定,涂抹、褪色、烧毁、书写压痕等显现。
(3)文件材料鉴定
纸张、墨水、油墨、印油、墨粉、复写纸、胶水、浆糊等材料的检验。
(4)打印(方法)工具鉴定
打印(复印)工具、字体的鉴定: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及静电复印机等的种类鉴定、打印(复印)机的同一鉴定。
(5)朱墨时序鉴定
印文为朱,文字为墨,运用专业技术判断先盖印文还是先书写(打印)文字
(6)印章印文检验
印章印文的同一性鉴定,判断文件印文(公章、私章等)的真伪
(7)复印文件检验
鉴定文件是复印件还是原件
(8)模糊字迹的显现
重现消退的字迹
(9)印文、文字时间鉴定
确定文件上的印文、文字形成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