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损伤程度鉴定
对人身伤害案件中的被害人的损伤轻重程度进行评定。
(2)伤残程度鉴定
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中的受害人的残疾程度评定。
(3)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
鉴定内容一般包括三个方面:疾病是否由损伤引起,原有疾病是否因损伤而加重,二者共存时与损害后果(伤残)的因果关系及参与度
(4)医疗费用合理性的评定
针对损害赔偿所涉及的医药费用是否合理,有无医疗扩大行为的评定。
(5)医疗纠纷中医疗过错鉴定
鉴定内容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医院医疗行为有无过失,被鉴定人(患者)是否存在不良后果,以及医疗过失与不良后果间的因果关系。
(6)保险理赔鉴定
保险理赔中涉及残疾评定,是否符合重大疾病、失去能力豁免保费条件的鉴定等。
(7)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鉴定
对人身损害案件中损害赔偿中,损伤所涉及的受伤人员休息、营养 和护理时间的评定
(8)护理依赖程度鉴定
对人身损害案件中损害赔偿中,具有严重残疾的被鉴定人,在情况稳定之后,是否仍然需要他人帮助以维系日常生活,以及需要他人帮助的程度进行鉴定。
(9)其它
诈病、造作病的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损害赔偿案件中所涉及的后续医疗费用的评估(如二次手术内固定的摘取,义齿、义肢的后续治疗费用评估等。)